主观:当代绘画5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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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

主观

顾振清

    主观是一种意识形态。

    相对于客观事物而言,主观就是主观意识,就是人从主体出发的意识和观念。对艺术家个体而言,主观意味着一个个艺术个体的个性意识。无论是看待世界的世界观,还是洞察价值的价值观,艺术家是否拥有自我的主观意识,决定了他或她是否拥有艺术个性,是否能够摆脱集体意识的梦魇。在创作实践中,艺术家自主修正、重构其主观意识的努力,则是其艺术主体性尤为重要的表现。很多时候,艺术家往往越主观,越忠于自我意识,其作品的个性化程度就越高。

    主观是一种艺术本能。主观的创作,是艺术家摆脱工具论和社会决定论的一个路径。对有个性的艺术家而言,人的主体是主观的,是不客观的。艺术不一定是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但它首先是内心现实的一种折射,其次是批判、反省内心现实的一种景观,甚至是超越内心现实的一种别开生面的纯精神图像。艺术家的主观意识在艺术创作上往往表现得很过分,过分自我、过分偏执、张扬和迷狂,与客观世界的现实格格不入。然而,艺术家主观意识的超常发挥,却是自然人性体现在艺术本体论上的一种解放。

    在全球化条件下的体制化社会中,艺术家个体的主观表达,呈现为人追求精神自由的一种必要象征。它提示人们去自主呼吸、自主观照和创新。面对体制化社会处处设防的意识控制和无意识控制,艺术家不安分的主观意识是能动的、活力四射的。个体艺术家跨越边界、打破条条框框的冲动,往往来自其主观意识所酝酿源源不断的自主创新的力量。

    艺术家因其个性主观而各不相同。艺术家因其个性主观而不同于社会公众。人人都是艺术家,是博伊于斯创造的一句神话。的确,人人都可能成为艺术家,但却很少有人真正成为艺术家。因为常人一旦秉持艺术家那样的主观个性,势必跟体制化的社会现实和日常生活发生冲突。艺术家只能是少数人。唯凭主观的能动性,艺术家才在社会现实和日常生活层面上爆发出巨大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有时候,历史规律就是在这样简单循环:个别艺术家迈出一小步,就是整个人类社会文化迈出一大步。

 

主观:当代绘画5个案
开幕酒会  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下午3点
展期  2009年12月6日至2009年12 月 16日
展地  北京酒仙桥路2号798艺术区白盒子艺术馆(NIKE馆东侧)
开放时间  星期二至星期日10:30 - 18:00

参展艺术家  郭玲、何迟、谢其、赵一浅、郑强 
发起人  顾振清
展览总监  孙永增
策展助理  田宝珍、王顼、方芳
行政总监  孙永青、付春来
媒体推广  姜天娇
平面设计  刘朴
联系方式  +86-10-59784800; www.798whitebox.com